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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经典试题50道及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20日
导读: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阶段,233网校整理了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相关试题及解析供大家学习参考!
  21、「答案」A、 
  「考点」产品包装的法定要求、产品责任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可知,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权,自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由此可知A正确C错误。根据该法第27条可知B、D错误。 
  22、「答案」D 
  「考点」特殊产品的包装要求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8条: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可知,在该题中,由于甲厂未按照要求在包装上标注表示,所以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23、「答案」A、C 
  「考点」产品认证机构、社会组织的责任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7条第2、3款: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该法第58条: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可知,A中应承担的是“相应的责任”,C中只有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的,才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24、「答案」B、C 
  「考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9条:商业银行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可知,选项A、D不正确。 
  25、「答案」B、C、D 
  「考点」关系人的范围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2款: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可知选项B、C、D符合题意。 
  26、「答案」A、B 
  「考点」商业银行的接管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4、67、69可知选项A、B正确。 
  27、「答案」A、D 
  「考点」商业银行同业拆借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可知选项A、D符合题意。 
  28、「答案」C、D 
  「考点」商业银行破产时的清偿顺序 
  「解析」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可知选项C、D符合题意。 
  29、「答案」C 
  「考点」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可知,选项C符合题意。 
  30、「答案」B、C 
  「考点」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6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由此可知,选项B、C符合题意。 
  31、「答案」A、B、C、D 
  「考点」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60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三)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第16条第1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可知选项A,B,C,D都符合题意。 
  32、「答案」A、B、C、D 
  「考点」临时报告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67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可知A、B、C、D都符合题意。 
  33、「答案」B、C、D 
  「考点」证券公司不能从事的行为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142条: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143条: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144条: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可知选项B、C、D选项符合题意。 
  34、「答案」A、B、C 
  「考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特殊规定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86条第1款可知,D选项的期限错误,应当是甲公司持有乙公司5%的股票之日起3日内不得买卖。 
  35、「答案」A、B、D 
  「考点」多缴税款的处理方法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1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可知,D选项不正确。 
  36、「答案」A、D 
  「考点」税收强制执行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第三款: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可知选项A、D符合题意。 
  37、「答案」A、B、C 
  「考点」免税范围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由此可知选项A、B、C符合题意。 
  38、「答案」A、D 
  「考点」纳税范围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可知,因为玛丽为在中国无住所有为居住满一年,故选项A、D正确。 
  39、「答案」C 
  「考点」发票出现错误的补正 
  「解析」根据《会计法》第14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可知选项C符合题意。 
  40、「答案」A、B、C 
  「考点」审计的对象 
  「解析」根据《审计法》第218、24条可知选项A、B、C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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