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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条件

来源:233网校 2017-09-23 11:14:00

2017年北京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含2017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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