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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2017年社会工作者证书登记工作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7-11-16 09:28:00

关于开展江门市2017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持证社会工作者: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江门市民政局有关工作部署,为加强我市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育和管理工作,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将于2017年11月开展江门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网上登记注册工作,对全市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进行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初审、材料报送及证书发放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本次登记分网上登记阶段及资料提交阶段。

网上登记阶段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20日;

资料提交阶段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二、登记范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分为首次登记和再次登记。

(一)首次登记范围

具有江门市户籍或在江门市有工作单位,并通过2016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二)再登记范围

    2014年及以前已进行首次登记满三年且未再登记的社会工作者。

三、提交材料

(一)社会工作者申请首次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2份;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2份;

4、2寸彩色证件照三张(《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各黏贴一张,另交一张)。

(二)社会工作者申请再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复印件2份;

3、打印版《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2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

本次再登记全省暂不统一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2017年为全省暂不执行继续教育的过渡年,2018年起,全省再登记时将统一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凡继续教育不合格者,不予登记。

四、登记流程

(一)全市的持证社会工作者自行于2017年11月1—20日使用IE8.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广东省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系统”(https://link.233.com/16197)进入社工登记系统,注册账号及完善个人信息,包括上传个人照片、填报工作经历、工作单位等多项内容,同时打印申请表。申请人务必确定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将无法提交资料或无法通过初审。

(二)登记材料提交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初审。社会工作者于11月1—30日携带或寄送登记所需资料到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办理资料审核手续。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在登记系统上输入初审结果,不符合条件者更正错误信息、资料,或待条件符合时重新提交申请资料;符合条件者的纸质版登记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登记中心进行终审。

(三)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复审。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对申请登记的社会工作者信息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者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终审打印证书完成后,发回各地登记受理机构(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

(四)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通知申请登记人领取登记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在广东省外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申请首次登记和再登记时,须自行在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网站(http://link.233.com/20001/)“社工师登记”栏目下载《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并填写完整打印一式2份后,按省内申请登记人员要求携带或寄送相关材料到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办理。

(二)属于江门市常住人口,但工作所在地不在江门的,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江门登记,一般情况下建议在工作所在地登记。

(三)如确有需要,市社会工作协会将通知被登记人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四)目前我省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进行登记,其余证书暂不在我省社工管理系统登记。

(五)登记人数较多的单位,可由单位统一收集资料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登记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

联系人:梁青

联系电话:0750-3512378

邮箱:jmshegongxiehui@hotmail.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东路36号之二301(即江门市残联康复医院旁)。

附件:社会工作者登记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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