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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17年8月21日
导读: 2017年下半年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为11月4日,陕西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为9月5-8日,网上审核时间为9月5-9日,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5-10日。2017下半年一次通关方案,点击查看>>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考试时间:11月4日(笔试安排见附件1,笔试科目见附件2)。

面试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至7日(面试科目见附件3)。

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 (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 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 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 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2017下半年报考新政解读>>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六、笔试试卷申报及领取时间

各市(区)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 址:http://link.233.com/19898。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各市(区)系统用户申请原则上不再增加(考务管理系 统用户申请表见附件4),确需新增或修改系统用户,需经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建立。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含答题 卡)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各市(区)须于9月13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安排表》(见附件5);9月22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 名、考点及试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题申报表》(见附件7);11月2日各市(区)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印刷 厂领取试题、答题卡及条形码;11月5日将试题及答题卡送达省考试管理中心评卷工作站。

 七、面试试题光盘申报及领取时间

各市(区)须于12月19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安排表》(见附件5);12月20日前上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点及试场信息统计 表》(见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见附表8);2018年1月4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领取试题光盘和加密 锁;2018年1月8日将试题光盘和加密锁送交省考试管理中心。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二)考区设在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笔试一律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 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面试考点必须符合面试环境要求,确保网络和设备配备到位、正常运行,考场按面试要求编排和配备监考人员。监考员要认真查验考 生身份证和准考证,正确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入场检查,考生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防利用通讯工具作弊和替考行为的发生。

(三)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 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面试试题光盘、加密锁实行分离管理(至少分两人保管)。面试结束后,各市(区)要监督考点 卸载、清除面试系统和有关数据,回收试题光盘、考生备课纸、试题清单及考官评分表等材料并留存备查,按规定格式制作面试成绩光盘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

(四)各市(区)要做好面试考官遴选及考务培训工作,做好考点技术指导、考务培训、测评系统模拟演练、面试试题导入检查等工作。考试组织管理按照教育部 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57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执行。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应对和处置,同时要严格履行考试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五)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 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

(六)各市(区)按要求做好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对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成绩发布后10 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的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考试机构汇总报省考试管理中心,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 行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7日

附件【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表.docx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表.docx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docx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安排表.docx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点及试场信息统计表.docx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题申报表.docx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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