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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造价工程师是否将于11月份取消

人社部11月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
9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多部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状况。据悉,2014年11月,人社部将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明年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表示,今年,人社部已分两批取消了58项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地方自行设置的570多项职业资格,要求各地负责取消。
目前,各部门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还有84项,对其中不符合国务院要求的,人社部将继续取消;对各部门自行设置、没有纳入国家统一规划的大量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进一步加大力度取消合并。
人社部将修订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完善职业标准,健全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同时,制订出台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人社部还将研究制订行业协会、学会有序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推动行业协会、学会开展相关工作,做好取消职业资格后的善后工作。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表示,取消职业资格,不是指取消所有职业资格,更不是指取消职业资格制度。一方面,要进一步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打掉市场主体创业兴业的“拦路虎”,消除不必要的就业创业门槛;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将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确有必要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设置为准入类职业资格。“二者并不矛盾,都不可偏废。该减少的一定要减少,该准入的也要实行准入。”这位负责人说。(黄晓云)。点击此查看本条消息
政策性文件:
(1)准入类职业资格先“瘦身”后“健身”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律法规)通过
(3)国务院再次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4)人社部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5)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通知
不会取消:
(1)造价师于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2)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3)另外2006年的建设部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更是明确的部门规章法律。
(4)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认为,至少到目前为止,不会取消造价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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