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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造价工程师考试发票1月5日起发放

来源:江苏建设人才网 2017-01-04 09:35:00

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省直报名点201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发票定于2017年1月5日起开始发放,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如下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发票。

1.领取地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1号

窗口(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8楼)。

2.领取时间:2017年1月5日—2月15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 11:00

下午:14:00 —17:00

3.他人代领: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领取:如单位统一领取所属人员发票,需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及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5.省直报名点电话:025-51868911,其他各市考点考生的发票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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