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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造价工程师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19-02-25 09:31:00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通信管理局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建〔2019〕38号),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建设领域立即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

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立即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等手续,停止其违法违规行为。在自查自纠期间,对能积极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于3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于3月15日将本部门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至区住房城乡建委,并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3月20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二)全面排查(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交通局、水利局按职能职责对工程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区人社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2019年4月1日起,每月1日前区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相关信息汇总后及时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三)指导监督

市住房城乡建委、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市通管局将将组成联合工作组,于2019年4月至9月期间对我区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及联合查处等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依法从严查处。区住房城乡建委、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至市级管理部门。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加强舆论引导。区住房城乡建委、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

(四)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区住房城乡建委、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结合我区行业实际,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信息公开。区住房城乡建委、人社局、交通局、水利局要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区住房城乡建委投诉举报电话:58520958,邮箱:2802895327@qq.com;人社局投诉举报电话:58520665,邮箱:wzzgbzy@qq.com;交通局投诉举报电话:58213721,邮箱:510170853@qq.com;水利局投诉举报电话:58551995,邮箱:345707344@qq.com;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交通局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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