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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提交制证照片通知

来源:天津人才考评中心 2014-02-17 09:45:00

  参加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彩色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专业、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不需要提交照片。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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