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90号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樊艳玲等6人符合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共 6 人 | |||||
樊艳玲 | 高建宁 | 胡耀元 | 陈正利 | 肖 岚 | 王 磊 |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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