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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预习:财务与会计

来源:233网校 2017年5月17日
导读: 备考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学习经济法第二章考点预习::财务与会计。2017年中级会计师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机考,配套同步练习及时巩固,做题突击,掌握技巧,速提30分>>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考点预习:财务与会计[2017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预习汇总]

1.分红权

(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公积金

(1)公积金的用途主要在于弥补公司亏损(资本公积金除外)、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和转增公司资本。

(2)法定公积金

①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②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3)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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