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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来源:233网校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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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

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一)证券的概念与分类

1、书面凭证概念

广义证券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商品证券

狭义证券资本证券

(1)股票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2)债券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单位发行的一种债权凭证

(3)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投资人持有基金单位的权利凭证

(4)认股权证以确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普通股份的权利凭证,不是权利证明

(5)期货跨越时间的交易方式

(二)证券市场

1、结构

(1)交易所市场“两所三板”:

①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②三板: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创业板

【三板】

A. 主板市场:全部的上交所+部分的深交所

B. 中小企业板块:深交所;是主板的组成部分;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针对流通股本规模较小、业绩突出、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

C. 创业板(二板市场):不同于主板市场;要求有所宽松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①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不设财务门槛)

②未来发展: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③主要目的: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

(2)、主体分类

(1)证券发行人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的单位:

(2)投资者①机构投资者:

②个人投资者:

(3)证券中介机构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服务:

(4)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的服务机构

(5)证券自律性组织通常是指证券业行业协会

(6)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略)

(四)证券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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