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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证券发行

来源:233网校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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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预习:证券发行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

二、证券发行

(一)证券发行概述

1、概念:直接融资=向公众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的行为

2、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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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票发行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

(2)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3)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

2、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1)《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配股条件:(向 原股东 )

①满足公开发行证券条件;

②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③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④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4、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②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④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⑥最近1年及l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但以上意见已经消除or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⑦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

1、一般规定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非公开发行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1、概念通过公开or非公开方式募集投资者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的一种证券投资方式

2、分类

(运作方式)

(1)封闭式基金

(2)开放式基金

3、方式(1)公开募集基金

(五)证券发行的程序

1.作出发行决议

2.提出发行申请

3.依法核准申请

4.公开发行信息

5.撤销核准决定

6.签订承销协议,进行证券销售

7.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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