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政策法规的相关新闻

2017年中级会计师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处理结果公告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处理结果公告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各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

来源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17-12-08

河南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通知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

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11-30

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来源 财政部11-30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附修改前后对比(已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改前后对比(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  (一)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

来源 233网校11-30

新《会计法》规定继续教育成为从事会计的必要条件

  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新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来源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11-30

2017年东莞会计专业合格考生折算继续教育学分通知

关于确认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考生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文件精神,会计

来源 东莞市财政局11-24

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局:  《全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1-14

人力资源保障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级会计为水平类

人社部发〔2017〕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09-19

通过中级会计师考试,可折算继续教育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会计、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09-12

中级会计师合格证需要年检吗,年检期限是多久?

  问:中级会计师合格证需要年检吗?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

2017年中级会计师备考:别错过这24条财税新政

  一、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75%  财税〔2017〕34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

来源 中华人民财政部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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