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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考点精讲:分红派息、配股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来源:233网校 2015年3月12日

第五章第二节 分红派息、配股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本章测试】【讲师精讲

  一、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上市公司分红派息须在每年决算并经审计之后,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息政策确定分红派息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随后,董事会根据审议结果向社会公告分红派息方案,并规定股权登记日。
  例5-4(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
  【参考答案】√
  【解析】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一)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T—5日前)。证券发行人在实施权益分派公告日5个交易日前,要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T—3日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公告日3个交易日前审核申报材料并做出答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T—1日前)。证券发行人接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后,应在确定的权益登记日3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
  4.公告刊登日(T日)。证券发行人在指定报刊上刊登实施权益分派的公告。
  5.权益登记日(T+3日)。证券发行人应确保权益登记日不得与配股、增发、扩募等发行行为的权益登记日重合,并确保自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表之日至权益登记日期间,不得因其他业务改变公司的股本数或权益数。
  6.除息日(T+4日)。
  7.发放日(T+8日)。证券发行人要确保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将发放款项汇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现金红利发放目前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项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了指定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例5—5(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进行现金红利派发时,股票发行人应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00前,将发放款项汇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
  【参考答案】√
  【解析】根据现行有关部门制度规定,A股现金红利派发时,证券发行人要确保在现金红利发放目前的第二个交易日16:O0前,将发放款项汇至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例5—6(2012年3月考题·判断题)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证券暂由证券公司托管,其红利、股息、债息、债券兑付款在办理指定交易后可领取。(  )
  【参考答案】×
  【解析】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证券暂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其红利、股息、债息、债券兑付款在办理指定交易后可领取。
  (二)B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安排
  B股现金红利的派发日程与A股稍有不同,程序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日前。
  2.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日前。
  3.向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日。
  5.最后交易日为T+3日。
  6.权益登记日为T+6日。
  7.现金红利发放日为T+11日。
  未办理指定交易及暂无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的B股投资者,其持有股份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由指定结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三)A股送股日程安排
  对于上市公司派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送股登记日闭市后,将向证券公司传送指定交易投资者送股明细数据库。证券公司将据此更新所有指定交易客户的证券托管数量,投资者无须办理任何申领手续。至送股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所有流通股的送股部分可到投资者账上,并可在以后上市流通。
  在具体的送股日程安排方面,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A股和B股完全相同。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送股日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日前。
  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日。
  5.股权登记日为T+3日。
  (四)B股送股日程安排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B股送股日程安排与A股不完全一样,安排如下:
  1.申请材料送交日为T—5日前。
  2.结算公司核准答复日为T—3日前。
  3.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申请日为T—1日前。
  4.公告刊登日为T日。
  5.最后交易日为T+3日。6.股权登记日为T+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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