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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交易命题点解读: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来源:233网校 2015年4月24日

第五章: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第一节 股票网上发行
  命题点一 网上发行的概念和类型(掌握)
  (一)网上发行的概念
  股票网上发行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经纪商进行申购的发行方式。网上发行具有经济性、高效性等优点。
  (二)网上发行的类型
  股票网上发行方式的基本类型有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在我国,绝大多数股票采用了网上定价发行。
  1.网上竞价发行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在国外指的是一种由多家承销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并在取得承销权后向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也称招标购买方式。
  在我国,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唯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
  网上竞价发行具有经济性、高效性、市场性、连续性等优点。
  2.网上定价发行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事先规定发行价格,再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新股网上定价发行与网上竞价发行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①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定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价格。竞价发行方式,事先确定发行底价,由发行时竞价决定发行价。
  ②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抽签决定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优先原则决定。
  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制度。
  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新股资金申购网上发行与网下配售股票同时进行。对于通过初步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
  命题点二 股票网上发行资金申购程序
  (一)基本规定(掌握)
  1.审购单位及上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每一申购单位是1000股,最高不超过当次社会公众股网上发行总量的1‰,且不得超过9999.9万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单位是500股,每一证券账户不得超过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超过999999500股(500股的整数倍)。
  2.申购次数
  (1)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2)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审购配号
  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
  4.资金交收
  结算参与人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最终交收时点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二)操作流程(5步)(掌握)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申购资金冻结时间为3个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发行申购资金冻结时间为4个交易日,但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申请,也可以缩减为3个交易日。
  (1)投资者申购。(T+0日)
  (2)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1日)。
  (3)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2日)。
  (4)申购资源解冻(T+3日)。
  (5)结算与登记。
  (三)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一个交易日之前刊登网上发行公告,可以将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合并刊登。
  (2)已经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3)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
  (4)网下股份登记。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结算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股权登记,中国结算公司在其材料齐备的前提下2个交易日内完成登记。
  (四)网上增发新股的申购
  增发新股是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再次向社会发行股票。增发新股也可以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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