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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报名条件
评分标准
考试科目
报名网站
出题方法
报名时间
证书申请
地方协会
考试方式
适合人群
机考咨询
大纲教材
补考须知
讲师辅导
一、考试简介 

  对证券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是国际通行做法。1995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了《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在我国推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根据这个规定,我国于1999年首次举办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至第5次。30余万人参加了考试,78228人取得各类从业资格,其中,取得一种从业资格的有49693人、取得两种从业资格的有19632人、取得三种从业资格的有8835人、取得四种从业资格的有68人;按照从业资格类别统计,67907人取得证券经纪资格、26033人取得证券代理发行资格、19106人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441人取得证券投资基金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
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即取得从业资格。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可以自选。
  《证券市场基础》是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基金从业、证券经纪业务资格、证券分析师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资格都必须通过《证券市场基础》。例如,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就需要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交易》;从事基金业务就需通过《证券市场基础》和《证券投资基金》两门等。
提供各科目免费在线估分试题:
2013年证券考纲要求与考前模考同步测试:《市场基础知识》 《证券交易》 《投资分析》 《投资基金》 《发行与承销》

  更多资料: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辅导专题 报考指南专题

三、考试安排   

正在进行→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考试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点
次(全国统考) 1月10日至24日 3月23、24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第二次(全国统考) 4月11日至26日 6月22、23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第三次(全国统考) 7月15日至31日 9月14、15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第四次(全国统考) 10月10日至24日 11月30日、12月1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次(预约式考试) 4月1日至12日 4月21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33个城市

第二次(预约式考试) 4月1日至5月10日 5月19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33个城市

第三次(预约式考试) 7月1日至12日 7月21日

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南京、杭州、西安、长春、武汉、长沙、郑州、成都、兰州等13个城市

第四次(预约式考试) 7月1日至8月2日 8月11日

北京、广州、上海、深圳、南京、杭州、西安、长春、武汉、长沙、郑州、成都、兰州等13个城市

第五次(预约式考试) 9月25日至30日 10月13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33个城市

第六次(预约式考试) 9月25日至10月25日 11月3日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等33个城市

四、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五、大纲教材,点击查看 → 完整考试大纲   

 2013年上半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将继续延用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

  部分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内容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基础工具的定义、性质、特征、分类;金融期权、金融期货和可转换证券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特征、组成要素、分类;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结构、运行;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主要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中国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监管构架以及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和资格管理等基础知识。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和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主要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掌握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业务和风险监管。

六、报名条件,点击查看 → 报名指南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含香港地区应考人员) :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八、证书申请   

  协会负责人:申请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被证券从业机构聘用、符合《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品格、声誉方面的条件;申请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还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申请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应当具备两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执业证书通过所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协会应当自收到执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

九、适合人群   

 协会负责人:概括地说,证券从业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具体而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相关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被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本办法被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十、制度特点   

协会负责人:与原有规定比较,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
(二)简化了从业资格的分类及取得条件。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即取得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自2003年起,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设一门基础科目和若干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专业科目的门类。
(四)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级别认证。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
(五)结合执业证书管理工作,建立执业人员诚信记录及评价制度。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

十一、教材咨询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010-68552087(教材)
010-68517051(教材)



十二、笔试咨询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新疆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大连 青岛 宁波 厦门 深圳


十三、地方协会   


序号 名称 地址 电话号码
1 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合肥市蒙城路79号(中兴大厦4楼) 0551-2815862
2 北京证券业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6层 010-66568014
3 大连市证券业协会 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718室 0411-2656945/3780088-8733
4 福建省证券业协会 福州市杨桥东路118号建福大厦1106室 0591-7620825
5 甘肃证券期货业协会 兰州市秦安路81号亚盛物业大厦西楼1108 0931-8811202/8812580
6 广东证券业协会 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4楼 020-83270715/83270716
7 广西证券业协会 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7号石油大厦14楼1404室 0771-5327865
8 海南证券业协会 海口市南宝路36号国托大厦7楼 0898-66515268
9 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85号 0311-7025280
10 河南省证券业协会 郑州市纬四路东段19号广发大厦7楼714室 0371-5616573
11 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 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0号 0451-82357041
12 湖南省证券业协会 长沙市车站北路329号证券大厦 0731-2181521/2182852
13 吉林省证券业协会 长春市西安大路699号中银大厦B座0702室 0431-8967321
14 江苏省证券业协会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025-4575538
15 江西省证券业协会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粮食局3楼303室 0791-6265607
16 辽宁省证券业协会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76号 024-22876803
17 宁波市证券业协会 宁波市开明街417号天一证券4楼 0574-87281407/87366133
18 青岛证券业协会 青岛市东海路36号世纪大厦23层 0532-5798524
19 青海证券业协会 西宁市解放路14号 0971-8236370
20 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济南市黑虎泉西路139号胜利大厦5楼 0531-61069980531-6106997
21 山西省证券业协会 太原市迎泽大街163号 0351-4085891/4079673
22 陕西省证券业协会 西安市朱雀大街78号豪盛大厦C座1204室 029-2091031/2091032
23 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 上海市襄阳北路97号501室 021-54038685/54042715
24 深圳市证券业协会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华夏证券大厦4楼B01 0755-83264194/83325940
25 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成都市五侯区洗面桥街26号1楼 028-85586223
26 天津市证券业协会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38号金融广场B座10楼 022-23304547
27 武汉市证券业协会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2号桃山迎宾馆4018房间 027-87317721
28 厦门市证券业协会 厦门市湖光大厦九楼A座 0592-5047719
29 新疆证券期货业协会 乌鲁木齐市民主路40号附1号金新大厦 0991-2826270/2836194
30 云南省证券业协会 昆明市北京路557号 0871-5134123
31 浙江证券期货业协会 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0号综合楼7楼 0571-85068381/85068382
32 重庆市证券业协会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大厦27楼 023-69031599/89031599



十四、机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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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讲师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