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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及练习(二)

来源:233网校 2008年4月9日
  【相关知识】: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技术要点》
安全出口的设置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2)出口处不得设正门槛、台阶,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
(3)营业、使用时间安全出口不应上锁、阻塞、堆物。
(4)公共场所、观念厅的入场门、太平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2.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一)事故
《现代汉语词典》将“事故”解释为:多指生产、工作上发生的意外损失或灾祸。企业生产中,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引起作业人员急性中毒,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从这个解释可以看出,事故是意外事件,是人们不希望发生的;同时该事件产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后果。如果事件的后果是人员死亡、受伤或身体的损害就称为人员伤亡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就是非人员伤亡事故。
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我国在工伤事故统计中,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将企业工伤事故分为20类,分别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等。
  (二)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生产过程中,凭着对事故发生与预防规律的认识,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可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能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
事故隐患分类非常复杂,它与事故分类有密切关系,但又不同于事故分类。本着尽量避免交叉的原则,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考虑事故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即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和其他类隐患等。
  (三)危险
根据系统安全工程的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从危险的概念可以看出,危险是人们对事物的具体认识,必须指明具体对象,如危险环境、危险条件、危险状态、危险物质、危险场所、危险人员、危险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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