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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59及练习(一)

来源:233网校 2008年4月22日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9:30,某省某厂TNT生产线硝化车间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
    TNT是一种烈性炸药,由甲苯经硝硫混酸硝化而成。硝化过程中存在着燃烧、爆炸、腐蚀、中毒四大危险。硝化反应分为3个阶段:一段硝化由甲苯硝化为一硝基甲苯(MNT),用四台硝化机并联完成;二段硝化由一硝基甲苯硝化为二硝基甲苯(DNT),用二台硝化机并联完成;三段硝化由二硝基甲苯硝化为三硝基甲苯(TNT),用11台硝化机串联起来完成。
    化学反应式如下:
    CH3C6H5 + HNO3  + (H2SO4) ─→ CH3C6H4(NO2) + H2O
CH3C6H4(NO2) + HNO3  + (H2SO4) ─→CH3C6H4(NO2)2十H2O
CH3C6H4(NO2)2 + HNO3 + (H2SO4) ─→ CH3C6H2(NO2)3+ H2O   
    三段硝化比二段硝化困难得多,不仅反应时间长,需多台硝化机串联,而且硝硫混酸浓度高,并控制在较高温度下进行,因而生产危险性大。这次特大爆炸事故就是从三段2号机(代号为III_2+)开始的。
    发生事故的硝化车间由3个实际相连的工房组成。中间为9m×40 m×15 m的钢筋混凝土3层建筑,屋顶为圆拱形;东西两侧分别为8 m×40 m和12m x 40m的2个偏厦。硝化机多数布置在西偏厦内,理化分析室布置在东偏厦内。整个硝化车间位于高3 m、四周封闭的防爆土堤内,工人只能从涵洞出入。爆炸事故发生后,该车间及其内部40多台设备荡然无存,现场留下一个方圆约40 m、深7m的锅底形大坑,坑底积水2.7 m深。
    爆炸不仅使本工房被摧毁,而且精制、包装工房,空压站及分厂办公室遭到严重破坏,相邻分厂也受到严重影响。位于爆炸中心西侧的三分厂、南侧的五分厂、北侧的六分厂和热电厂,凡距爆炸中心600 m范围内的建筑物均遭严重破坏;1200 m范围内的建筑物局部破坏,门窗玻璃全被震碎;3000 m范围内的门窗玻璃部分振碎。在爆炸中心四周的近千棵树木,或被冲击波拦腰截断,或被冲倒,或被削去半边树冠。
    爆炸飞散物——残墙断壁和设备碎块,大多抛落在300 m半径范围内,少数飞散物抛落甚远,例如,一根长800 mm、Φ80mm的钢轴飞落至1 685 m处;一个数10 t重的钢筋混凝土块(原硝化工房拱形屋顶的残骸)被抛落在东南方487 m处,将埋在地下2m深处的Φ400mm铸铁管上水干线砸断,水溢成河;一个数10 公斤重的水泥墙残块飞至310 m远并砸穿3分厂卫生巾生产工房的屋顶,将室内2名女工砸成重伤。
    据统计,这起事故中死亡17人、重伤13人、轻伤94人;报废建筑物约5万m2。严重破坏的5. 8万m2,一般破坏的17.6万m2;设备损坏951台(套),直接经济损失2266.6万元。此外由于停产和重建,间接损失更加巨大。
    根据对生产设备内的炸药量的测算,并从建筑物破坏等级与冲击波超压的关系,以及爆炸坑形状和大小的估算,确定这次事故爆炸的药量约为40t TNT当量。
 二、事故原因分析
    1.事故原点
    事故发生后,由企业主管部门、政府劳动部门和工会劳动保护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由于这起事故已使原来的工房和设备全被炸毁,现场已变成一个大而深的坑,且有积水。因而,尽管调查组专家反复勘察了事故现场,但找到的物证很少,仪表及记录纸残缺不全,这就给确定事故原点和分析事故原因造成很大困难。好在当班的34名工人中,尚有17名幸存,经反复查询,他们提供了发生事故前的生产情况和事故发生时的一些现象,这对调查进展很有帮助。调查组结合当事人口述笔录,查证了许多有关图纸和资料,做了一些模拟试验,并从工艺技术、生产管理、设备状况、原材料质量、生产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讨论,最终确定并证实了事故原点——即最先发生燃烧爆炸的设备是三段2号机分离器。主要依据是:
    (1)当事人口述。III-2+机操作工自述,他于19:00从生产设备内取出硝化物和废酸样品,送到理化分析室,约19:15返回本岗位,发现Ш-2+机分离器冒烟,就按规定打开分离器雨淋装置和硝化机冷却水旁路阀进行降温,然后去仪表控制室找班长报告情况。
    (2)班长证词。班长承认19:15左右III-2+机操作工向他报告分离器冒烟,他就带领另两名工人来到硝化工房,看到III-2+机分离器冒烟很大,就指挥工人打开机前循环阀和加入浓硫酸,以进一步降温。但此措施没有奏效,工房内已硝烟呛人,便和其他人退到工房门口,接着就看见从分离器沿口与上盖之间向外喷火,心想“不好了”,便立即向防爆土堤外面跑去,刚出涵洞,身后“轰”地一声就爆炸了。
    (3)有关人员旁证。III-10+机操作工证实,他于19:15从分析室送样品回来,看到III-2+机分离器冒烟,就走过去问III-2+机操作工:“温度高不高?”回答:“不太高”。他就回到本岗位。后来看到班长指挥几个工人采取降温抑烟措施。但硝烟越来越大,他就退到工房外面,一看到着火,就从附近涵洞跑出防爆土堤。
    (4)物证。从炸塌了的仪表控制室内找到了一些综合记录残片、经补贴复原后显示的数据证明,当天19:00左右三段硝化机硝酸浓度过高。工艺规程规定,Ш-2+机硝酸浓度为1.0%~3.5%,而记录为7 .9%;工艺规定III-4+,III-7+机为2. 0%~4 .0%、而记录上III-5+机为12 .6%,高出工艺规定二、三倍。这就造成工艺混乱、最低凝固点前移,反应最激烈的机台为III-2+机,这就为III-2+机最先冒烟、着火和爆炸提供了确凿的物证。
    (5)从爆坑形状分析。从爆坑测绘图可知,最深处等高线呈鞋底形,口部呈鸭梨形、其主轴线与硝化机布置主轴线呈大约5°夹角,这就说明起爆原点在三段硝化前几台机。根据工人所述冒烟、着火现象,确定为Ш一2+机。它最先爆炸,其冲击波使以后各机台发生不同程度位移,随即发生殉爆。尽管各机台几乎是同时爆炸的、但爆炸前的有规则位移使留下的爆坑呈倾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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