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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练习题(23)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20日

山东某水泥厂立窑车间发生喷窑事故,强大的热浪夹着滚烫的燃烧物料喷出窑体,腾空而起,在场的两名作业工和一名参观学习的女大学生当即被冲倒烧伤。事故调查发现一名工人全身外穿尼龙服装,未扎袖口、裤口,内着棉布背心、裤头。他全身未被燃烧的部分只有背心、裤头掩盖处,烧伤面积92%,深2-3度;另一名工人上身穿布汗衫、下身穿尼龙绸裤,全身清晰地留下了汗衫掩盖部分的正常皮肤,烧伤面积近90%,深23度;女大学生,上身穿的确良衬衣,下身穿尼龙绸裤,内衬棉布乳罩和棉布裤头,当然只有其乳罩、裤头下的部位完好,烧伤面积90%以上,深3度。如果企业发放棉制工作服并监督工人使用,他们还会被烧得如此惨不忍睹吗?请分析。

答题思路:根据国家规定,不同的工种所配备的个人防护服是不完全一样的。主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服和特种防护服两类。一般劳动防护服是一般作业环境都适用的防护服,主要防一般性油污、粉尘以及机械性损伤。要求袖口紧、下摆紧和裤口紧,禁用易燃易融面料,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特种劳动防护服是特殊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的工作服,主要包括阻燃防护服、防静电服、防酸服、抗油拒水服、防尘服、防水服、防火服、防辐射服、防微波服等。国家有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对各工种应配备的工作服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水泥立窑生产,国家要求,企业应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看火工上岗时,必须认真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棉织衣服、劳保皮鞋,戴防护口罩、手套和防护镜,严禁穿化纤服装、短裤、背心、凉(拖)鞋,不准卷衣袖和裤脚。

    本案例中,3名烧伤人员穿着化纤衣裤进入作业场所,遇喷窑事故烧伤严重。如果工厂和车间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准不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的人进入工作场所工作,那么他们3人就不会烧得如此悲惨。

    有关规程规定,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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