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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第四章辅导:第3节

来源:233网校 2013年12月3日

第三节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危险和有害因素是指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危险、有害因素分类的方法多种多样,安全评价中常用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健康”的方法进行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
  和有害因素分为4大类。
  1.人的因素
  (1)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物的因素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环境因素
  (1)室内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2)室外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3)地下(含水下)作业环境不良
  (4)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4.管理因素
  (1)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
  (2)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
  (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4)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5)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
  (6)其他管理因素缺陷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5.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
  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此种分类方法所列的危险、有害因素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调查、分析、统计)和职工安全教育的口径基本一致,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和企业广大职工、安全管理人员所熟悉,易于接受和理解,便于实际应用。但尚待在应用中进一步提高其系统性和科学性。
  (三)按职业健康分类
  参照卫生部颁发的《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将危害因素分为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危害因素、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等1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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