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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08年安全工程师5月24-5月28日网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12日

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安监局、煤监分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4号)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6日—7日举行。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00—5月28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26日—29日(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通过后至5月31日17:00;考生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为9月1日9:00—9月5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
  二、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1),各地要切实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程序: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三个阶段进行。
  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1823)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下载打印《报名表》。
  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或各监察分局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事(职称)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地址:省政府大院东四路23号龙式大厦9楼)或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地址:南昌市丁公路117号煤炭大厦14楼)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联系电话:0791-6371585)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终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附件2.
  五、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上),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六、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为: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33.
注册安全工程师 
4.考4科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安全生产技术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考2科  01.注册安全工程师  1、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九、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静音、无编程、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十、考试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317号)的规定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客观题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2元。
  十一、有关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注册建档登记等事宜请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积极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91—6271659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电话:0791—6316092
  附件:
  1、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2、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办法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安监局
江西省煤监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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