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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更注册办�程�

  1. 申请�更注册的人员首先应�原�用��和现�用���出�更注册申请,填写�更注册申请表,�原�用��和现�用����并盖章�,连�其他需�交的�料一起报�级或部门注册管�机构。

  2. �级或部门注册管�机构在收到�更注册申请人�交的申请�料�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注册审核工作。

  3. �更注册审核完��,�级或部门注册管�机构在通过�更注册审核人员的�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连�其他注册�料一起报国家注册管�机构;对�更注册审核��格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通知申请人未通过�更注册审核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国家注册管�机构申请�议。

  4. 国家注册管�机构在收到�级或部门注册管�机构�交的�更注册申请人的申请�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工作。对符��更注册�件的人员,给予办��更注册手续,在申请人的中�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更注册�内盖章;对�符��更注册�件的人员,以书�的形�通知其��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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