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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佛冈县2013年�级会计�称考试报�时间截止至5月7日

2013年4月19日��:佛冈县人民政府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清财会〔2013〕10�

  �县(市�区)财政局:

  根��财政厅�人力资�社会�障厅《关于广东�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3〕17�)的部署和安排,2013年广东�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全�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现将我市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件

  (一)��中级资格考试报��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报��件如下:

  1.报��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件:

  (1)��原则,具备良好的�业�德�质;

  (2)认真执行《中�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有关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财�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责,热爱本�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书。

  2.报��加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点所列的基本�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件之一:

  (1)�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得�学士学�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得硕士学�,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得�士学�。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得�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第1点所列基本�件的人员,��报��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上述报��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6.对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件的香港�澳门��湾居民,�按照《关于�好香港�澳门居民�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5〕9�)�《关于��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7〕78�)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的有关�求,报��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时,应根�相应级别报��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交中�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的学历或学��书�会计从业资格�书�从事会计工作年��明�居民身份�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冠照片等�明�料。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件。

  根�《关于2005年广东�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2005〕100�)规定,报��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以下�件之一:

  1.�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济师)�,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2.�得财会类专业�士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级资格:考试科目为《�济法基础》和《�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加�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获得�级资格�书。

  �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获得中级资格�书。

  �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绩�格�,该�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人力资�社会�障厅根�考试情况研究是��行划定�的�格标准。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四�考试时间

  �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4日至17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

  �级资格《�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时,《�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科目考试时间��。

  �级别��科目具体考试时间�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9月14日至18日
(共4天,8个批次) 
9:00-12:30
�级会计实务
�济法基础 
     
14:00-17:30
�级会计实务
�济法基础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11:30
�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五�报�时间�方�

  (一)�县(市�区)考试报�点应于2013年4月10日�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日期�报�地点�报�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时注明2013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二)会计资格考试的报�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由�县(市�区)考试报�应于2013年5月7日�完�本地区的考试报�工作。

  (三)实行网上报�。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进行�作。

  1.符���中�高级资格报��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并按规定的报��程��求录入报�信�和上传相片,下载打�报�信�表�交��审核盖章。

  2.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报�信�表以�本人身份��会计从业资格��学历(或学�)�书的原件���件�一份,到所属县(市�区)的报�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3.报考高级资格的考生�报�信�表以�本人身份��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等财会类资格�书的原件���件�一份,到清远市直属报�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四)考试报��现场确认�缴费时间:

  1.“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网�报�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7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8日,5月6日至7日共9天(工作日)

  3.现场确认地点:市直属的确认点设在清远市会计学会(�市滨江路八�之一3楼)。�县(市�区)的现场确认时间与市直�步,地点设在�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办公室。

  (五)2012年已办�延考申请并确认的考生,如仅考所延科目的,无需�报�,届时上网打�准考��加考试;如2013年有新增考试科目的,需按有关�求办�报�。

  六�报�收费

  (一)根�广东�物价局《关于调整�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价函〔2001〕237�)规定,201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50元/科收�,�得收�考试报�费。

  (二)根�广东�物价局《关于���财政厅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函》(粤价函〔2012〕1122�)规定,2013年度高级资格考务费按100元/人收�,�得收�考试报�费。

  (三)�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应于2013年5月20日�上缴本地区考务费到市会计学会。

  �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认真负责,�高�务�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求,认真�好2013年度考试报�等�项考务管�工作,确�201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人力资�和社会�障局

2013年4月8日

  相关链接:清远市佛冈县2013年�级会计�称考试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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