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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2009年会计�称考试12月5日-25日报�

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区财政局��相关�����考生:

  根�财政部 人力资�社会�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8]46�),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8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就2009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

  (一)报��件

  考试报��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报��件如下:

  1�报��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件:

  (1)��原则,具备良好的�业�德�质;

  (2)认真执行中�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有关财�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财�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责,热爱本�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有会计从业资格�书。

  2�报��加�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件之一:

  (1)�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得�学士学�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得硕士学�,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得�士学�。

  会计工作年�按周年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当年12月31日止。相关学历�以在从事会计工作��得,也�在从事会计工作��得。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得�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具备基本�件的,��报��加相应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对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关于�好香港�澳门居民�加内在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2005]9�)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有关�求,报��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方��程�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凡符�考试报��件并申请�加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程�报�:

  1�报考人员登陆新疆财政网(www.xjcz.gov.cn),阅读网上报�相关信�,按照系统�示完�网上注册。

  2�具备�件的考生�自行上传照片和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功�,使用A4规格纸张自行打�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生信�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审核,并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考试�绩公布��交给考试管�机构进行报�资格审查。

  3��具备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件的考生�以到考试管�机构设置的报�点进行现场照相或现场缴费。现场照相时考生须�供网络注册�和身份�原件。缴费�功�,报�点打�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考生信�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审核,并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在考试�绩公布��交给考试管�机构进行报�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完�全部报�程�,视�自动放弃考试报�资格。

  (三)报�资格审查

  考试报�资格审查在考试�绩公布�进行,现场确认时�进行资格审查。��中级资格全科�格的考生和中级资格滚动全科�格的考生应当在考试管�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事部令第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纪�规行为处�规定》撤销报考资格��消考试�绩。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济法基础和�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格者,�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书;�加�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获得会计专业技术�级资格�书。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8年12月5日10时—12月25日20时,考生登陆网上报�系统完�网上注册。补报�网上注册时间为2009年1月4日10时—18日20时。

  2�2008年12月15日—30日,完�2009年度考试报�信�现场确认工作。补报�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月12日—19日。

  3�2009年4月16日�,考试管�机构按规定�考生核�准考�。

  4�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5�2009年7月20日�,自治区会考办�社会公布考试�绩。

  考试�绩公布�,考生如对分数�出疑义,�于8月31日��当地考试管�机构书�申请核查试�,查�范围仅�主观��的�评题目��分�登分情况。

  6�2009年9月20日�,考试管�机构完�报�资格审查工作,并�自治区会考办上报《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

  7�2009年11月20日�,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8年度身份���档案�错误造�两年�绩�能正常��的,由考生本人�出书�申请,�地考试管�机构审核�汇总登记《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绩��情况表》(附件二),上报自治区会考办。

  �区财政局��相关���认真负责,�高�务�识,精心�好考试�个环节的工作,确�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项工作圆满完�。

  五考试收费

  根�自治区物价局新价�字[2000]25�文件规定,报�费�人15元�考务费�人�科目40元,报考�级资格�人�计共95元,报考中级资格全科�人�计共135元。

  ���示

  1�报�时间:2008年12月5日10时�12月25日0时(北京时间),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网上注册,逾期将无法报�。

  2�报�资格�审时间预计为2009年8月,因此报考人员在注册时务必准确登记电���,以便审查时能�系到本人。

  3�报考人员自行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考试�格�办�资格�书,因此必须为近期�件照。

  4�缴费�功�将无法�次更改注册信�和退款,因此报考人员请谨慎�作。

  5�报考人员到报�点进行现场照相�打�《报�表》或缴费时必须�供网络注册�和身份�原件。

  6�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点进行现场缴费,视�自行放弃报�。

  

克拉玛�确认点
克拉玛�区财政局
克拉玛�市克拉玛�区天山路38�
0990-6230453
独山�区财政局
克拉玛�市独山�区准�路52�
0992-3688214
白碱滩区财政局
克拉玛�市白碱滩区门户路101�
0990-6982708
乌尔禾区财政局
克拉玛�市乌尔禾区柳树街19�
0990-696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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