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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教材变化情况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已上市,为帮助广大考生尽快熟悉及了解新教材内容调整变动情况,网校分别对各科目作了详细对比。以下是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内容。如:2011年教材P80页第9—13行修改为: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经济法基础》2011年与2010年教材对比情况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教材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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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化及学习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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