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分析题
1.「答案」
(1)销售住房和别墅应缴纳的营业税=(80×100+240×3)×5%=436(万元)
(2)抵顶劳务费应计算缴纳营业税=300×5%=15(万元)
(3)出租写字楼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40×5%=2(万元)
(4)对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5)以不动产投资人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436+15+2=453(万元)
「解析」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规定。以住宅楼抵顶工程劳务费,视同销售不动产,按规定计征营业税;出租写字楼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2.「答案」
(1)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500+2500)×5=115C00(元)=11.5(万元)
(2)应纳房产税=2800×(1-20%)×1.2%+300×(1-20%)×1.2%÷l2×3=26.88+0.72=27.6(万元)
(3)应纳车船税=(5+3)×4×60=1920(元)
3.「答案」
(1)工资收入未超过2000元,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X(1-20%)X20%=8000(元)
(3)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30%)=1344(元)
(4)省政府颁发的科技发明奖20000元免税。
张某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1344=9344(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934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