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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押密卷及解析(6)

来源:233网校 2011年5月13日
导读: 导读: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举行,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考试大推出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押密卷,让大家做好最后的准备。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体现的是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
  2.D「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C「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规定。(1)诉讼时效期问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A错误;(2)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选项B错误;(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因此选项D错误。
  4.C「解析」本题考核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违约责任。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对已经履行部分服务期限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约定的服务期为5年,每年扣减l万元。因已履行劳动合同2年,则小马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余额3万元。
  5.A「解析」本题考核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D「解析」本题考核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7.C「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金融保险业适用5%的税率。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
  8.C「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应缴纳营业税=[1100+(500-380)]×5%=61(万元)。
  9.C「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ABD均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非居民也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一10.B「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4+60)×7%=6.58(万元)。
  11.B「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项目。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与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收人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C「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根据规定,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3.B「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中费用扣除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所以规定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14.A「解析」本题考核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印花税征税范围采取列举法,税务登记证、结婚证、外汇许可证均不在权利、许可证照列举范围之内。
  15.C「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屋租金,以出租方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16.C「解析」本题考核税款征收措施。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相应的征收措施,主要包括:加收滞纳金、补缴和追征税款、核定应纳税额、税款保全措施、强制措施、阻止出境和税款优先执行。
  17.B「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0X(1-20%)X20%×(1-30%)+(4000-800)×20%=2240+640=2880(元)。
  18.C「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拆迁补偿款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债利息收入免纳个人所得税。
  19.A「解析」本题考核税款征收方式的规定。题中所述为查定征收方式。
  20.C「解析」本题考核委托收款的基本知识。以付款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银行应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21.C「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抵押期间产权未发生权属变更,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抵押期满,权属转让给债权人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22.C「解析」本题考核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算。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以房产余值乘以1.2%税率,应纳房产税=500000×(1-30%)×1.2%=4200(元)。
  23.D「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房屋出租没有涉及不动产的产权变化,不属于契税征税对象。
  24.B「解析」本题考核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相关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000元。
  「注意」对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程序,可以对比掌握一下。
  25.D「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签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盖章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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