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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押密卷及解析(7)

来源:233网校 2011年5月14日
导读: 导读: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举行,在这最后的冲刺阶段,考试大推出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前押密卷,让大家做好最后的准备。
  三、判断题
  1√「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内容。竞业限制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而不是必备条款。
  3.×「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税务机关或者海关是征税主体。
  4.×「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货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全额。
  6.×「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l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7.√「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税收优惠。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8.×「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9.√「解析」本题考核税务检查。题中所述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10.×「解析」本题考核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人的义务。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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