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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从业基金利润分配及税收真题考点

作者:233网校-科科 2022-03-11 10:36:35
导读:基金利润分配及税收这章中,大家在学习税收时是最容易混淆的,所以要特别注意区分。

【考点1】基金利润来源

(1)利息收入:债券利息、资产支持证券利息、存款利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

(2)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衍生工具收益及股利收益。

(3)其他收入: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手续费返还、ETF替代损益,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等。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真题练习:下列不属于基金利润来源中利息收入的是()。

A、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B、存款利息收入

C、债券利息收入

D、银行贷款利息收入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利息收入制基金经营活动中因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按买入返售协议融出资金等而实现的利息收入。具体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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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2】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1)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

(3)封闭式基金只能采用现金分红。 

真题练习: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A、90%

B、80%

C、70%

D、6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9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

【考点3】投资者买卖基金产生的税收

(1)增值税

机构投资者

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征收

买入并持有至到期:不征

合格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买卖证券、香港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取得的收入:免征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个人投资者

买卖基金份额:免税

(2)印花税

机构投资者

买卖基金份额:免税

个人投资者

买卖基金份额:暂免

香港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暂免

内地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按香港税法规定

(3)所得税

机构投资者

①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征收

②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免

③内地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

差价:征收

从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征收

个人投资者

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免征

申赎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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