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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基金产品风险评价

来源:233网校 2016-01-04 10:08:00
导读:基金法律法规考点: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由233网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233.com/jjcy)编辑整理!

  对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可以由基金销售机构的特定部门完成,也可以由第三方的基金评级与评价机构提供。基金产品风险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三个等级:低风险等级、中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应当至少依据以下四个因素:一是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二是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三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四是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基金销售机构所使用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及其说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向基金投资人公开。

  【例题】基金产品风险等级不包括(  )。

  A.低风险等级

  B.特殊风险等级

  C.中风险等级

  D.高风险等级

  答案:B

  解析: 基金产品风险应当至少包括以下三个等级:低风险等级、中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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