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撤销与注销是基金法律法规第四章基金市场参与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法规要求的核心考点之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撤销与注销均为重点掌握,比较频繁出现在考题当中,本章总考核分值为19分左右,是基金法律法规重要章节,各位考生备考中务必引起重视。

核心考点梳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基本要求
(一)财务状况良好,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对专门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出资架构清晰、稳定,股东、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关经验
(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财产份额,且合计实缴出资不低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的20%,或者不低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最低实缴资本的20%(即200万元人民币)
(四)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符合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专职员工不少于5人,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
注意: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持续符合以上基本要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政府及其授权机构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受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机构控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适用上述第(三)项规定。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相关要求
主体 | 要求 |
股东 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 | 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不得违规通过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方式持有股权、财产份额的主体 |
控股股东 普通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 | 应当具有5年及以上的经营、管理或者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相关产业等相关经验;不得在非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任职,在最近5年不得从事过冲突业务的主体 |
股东 合伙人 | 不得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主体 |
股东 实际控制人 普通合伙人 | 所持有的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实际控制权,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的主体 |
注意: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两家以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的相关要求
主体 | 要求 |
法定代表人 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 | 最近5年不得从事过冲突业务 |
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 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 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 具有5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
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或者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 | |
合规风控负责人 | 有3年以上投资相关的法律、会计、审计、监察、稽核,或者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监管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办理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展基金募集、投资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前,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基本信息和材料,履行登记手续。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官方网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登记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撤销与注销(☆☆)
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可以撤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情形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交的登记备案和相关信息变更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二)基金募集完毕未按照要求履行备案手续,情节严重的
(三)违规委托他人行使职责、不按照规定办理投资确权,以及未按照规定开展私募基金投资运作的其他情形,情节严重的
(四)未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或者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私募基金清算义务,情节严重的
(六)披露、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七)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或者转让基金份额
(八)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九)通过“阴阳合同”“抽屉协议”等方式,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十)将其固有财产、他人财产混同于私募基金财产,或者将不同私募基金财产混同运作
(十一)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十二)以套取私募基金财产为目的,使用私募基金财产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者项目等自融行为
(十三)不公平对待私募基金投资者,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四)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
(十五)利用私募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自身或者投资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牟取非法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十六)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十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
(十八)玩忽职守,不按照监管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十九)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结构化债券发行或者交易、返费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情形
(一)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理由正当
(二)登记后12个月内未备案自主发行的私募基金,或者备案的私募基金全部清算后12个月内未备案新的私募基金,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依法解散、注销,依法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因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提供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信息、材料,通过欺骗、贿赂或者以规避监管、自律管理为目的与中介机构违规合作等不正当手段办理相关业务
(六)金融管理部门要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注销登记
(七)因失联状态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未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有效联系
(八)采取拒绝、阻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检查、调查职权等方式,不配合行政监管或者自律管理,情节严重
(九)未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或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不符合要求或者出具否定性结论
(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私募基金管理人被注销或者撤销登记后,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基金规模,不得新增投资;不得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但处置存续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除外。
经典原题
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的机构是()。
A.中国证监会
B.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D.地方私募基金行业协会
2、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资架构要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股东、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无需特别要求
B.控股股东无需具备相关经验
C.出资架构应清晰、稳定
D.普通合伙人的信用记录可适当放宽
C项正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出资架构清晰、稳定,股东、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关经验。
A项错误,股东等需有良好信用记录。
B项错误,控股股东需具备相关经验。
D项错误,普通合伙人信用记录有明确要求,不可放宽。
3、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基本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财务状况良好,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B.内部治理结构健全、风控合规制度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完善
C.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符合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D.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财产份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基本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对专门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出资架构清晰、稳定,股东、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关经验。
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者财产份额,且合计实缴出资不低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的20%,或者不低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最低实缴资本的20%(即200万元人民币)。D项
4、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具备与所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符合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专职员工不少于5人,集团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C项
5、内部治理结构健全、风控合规制度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完善。B项
6、有符合要求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和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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