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届满后的回访中,应当涉及的内容有()
Ⅰ.确认受访者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Ⅱ.确认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是否与所投产品相匹配
Ⅲ.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该基金产品的主要费用
Ⅳ.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A.Ⅰ、Ⅱ、Ⅲ
B.Ⅰ、Ⅲ、Ⅳ
C.Ⅲ、Ⅳ
D.Ⅰ、Ⅱ、Ⅲ、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233网校独家解析,禁止转载】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②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③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④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⑤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⑥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⑦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⑧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