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向目标公司提供少量债权投资应基于合理商业理由和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以下情形符合此目的的是()。
A.股权投资交割后,目标公司因银行贷款利率较高,希望股东提供一笔五年期低息借款
B.股权投资基金为有效利用闲置资金,为其一家被投资企业提供长期借款以获取利息收入
C.股权交割前,目标公司账面资金紧张,需要少量短期借款
D.基金为有效利用闲置资金,通过向多家公司发放短期借款来获取利息收入
股权投资基金向目标公司提供少量债权投资应基于合理商业理由和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以下情形符合此目的的是()。
A.股权投资交割后,目标公司因银行贷款利率较高,希望股东提供一笔五年期低息借款
B.股权投资基金为有效利用闲置资金,为其一家被投资企业提供长期借款以获取利息收入
C.股权交割前,目标公司账面资金紧张,需要少量短期借款
D.基金为有效利用闲置资金,通过向多家公司发放短期借款来获取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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