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建法规高频考点预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考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工程规划的变更、验收、监督
变更 申请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备案 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
验收 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补偿 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监督检查
(1)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2)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3)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2、规划许可证
主体 建设单位或个人
材料 使用土地有关证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城市规划区内 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省级政府确定的镇政府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庄规划
区内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民住宅建设: ① 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② 再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报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③ 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临时建设批准 应当经城市、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3、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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