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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思维导图!3图+3真题建设工程债权制度考点全解

作者:233网校-正思齐 2021-08-02 17:28:28
导读:采用思维导图并选取配套真题对章节核心知识进行解析。

第一部分、高清思维导图

考点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考点2、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考点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第二部分、配套真题

【2021年】关于建设工程债的产生说法正确的有(   )。

A.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B.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债务清偿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C.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D无因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E.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坍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选项B,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受损失的人不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选项E,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2021年】根据《民法典》,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的有(   )。

A.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B.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C.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先行给付,后该合同被确认无效

D.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取得利益

参考答案:CE
参考解析:《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2020年】关于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是不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主张自己的权利

C.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

D.债权是绝对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即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xyx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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