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二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辅导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

二建《法规》,3题训练、4张表格高度归纳建设工程代理制度重点

作者:233网校-正思齐 2021-09-20 20:01:00
导读:在建设工程活动中,通过委托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较为常见。

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零基础通关计划
进入免费试听>>

10.jpg

要点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代理

内容要点

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主要种类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零基础入门,小白晋级王者之路!点击进入<<<

要点二、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不得代理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一般代理资格

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要点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工程代理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要点四、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与其他代理关系一样,存在着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二是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的合同关系。

基本规定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转代理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1)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2)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无权代理

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如果予以追认,则无权代理可转化为有权代理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

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特别构成要件:

(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须本人存在过失;

(3)须相对人为善意

本人在承担表见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默示特殊授权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相对人负连带责任

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相对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历年真题考什么?怎么考?知悉命题趋势,汪兴毅老师亲授,不能错过,点击进入>>

【2021年】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终止的情形是(   )。

A.被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B.代理事项难以完成

C.发生不可抗力

D.代理人辞去委托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2021年】关于委托代理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代理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委托书委托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C.数人可以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

D.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的,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选项A,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 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选项B,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选项D,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020年】关于承担代理责任的做法,正确的是(   )。

A.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员共同承担

B.被代理人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C.代理人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代理人和相对人愿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选项A,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选项B,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D,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33网校各科二建干货笔记,通过表格的形式,将重要考点总结、串联,并提供了有效的记忆方法、口诀,助力大家备战2022二建考试!

马上开始试读>>

2022年二级建造师钻石班让你取证无忧
三大阶段,循序渐进
“直播+录播”,保驾护航
立即报名>>>

科目

授课老师

课程导学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龙炎飞、赵春晓

点击试听>>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汪兴毅、王竹梅

点击试听>>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市政公用工程:凌平平、郭炜

点击试听>>

建筑工程:江凌俊、郭炜

点击试听>>

机电工程:胡云、韩铎

点击试听>>

水利水电工程:李俊宏

点击试听>>

公路工程:凌平平

点击试听>>

矿业工程:赵景满

点击试听>>

温馨提示:文章由作者233网校-cxyx独立创作完成,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禁止转载。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考试圈子
  • 二建学霸君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加学霸君领资料

  • 二建考试圈子

    233网校官方认证

    扫码进群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