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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部分省份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或考后资格复审,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以下是报名公告中提及需要考后审核的地区,未提及地区是否需要考后复审请以地方要求为准。【各省2020年二建查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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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后资审时间安排:

地区 审核要求 审核公告
湖南 《资格考试报名表》、毕业证件、身份证件、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辅证材料。 查看详情
重庆 根据工作安排,现拟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本次资格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进行,网上复核受理时间:2021年2月28日9:00-3月9日17:00。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3月1日9:00-3月10日17:00。 查看详情
江苏 2021年1月11日至19日省直和各设区市审查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2021年1月20日至2月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方式为网上审查,审查对象无须到现场接受审查。 查看详情
河北 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成绩。考试机构将利用报名数据信息及上传图片,通过官方数据查验等方式集中对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存疑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复审,具体时间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查看详情
福建 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2020年福建二级建造师考后审核时间定于2021年2月22日-3月12日,对福建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 查看详情
广东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查看详情
天津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查看详情
山西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于发布资格审核通知。资格审核单位将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通知。 查看详情
安徽 抽查 查看详情
西藏 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持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一致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不予发放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审核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4月8日。 查看详情
青海 根据通知规定,青海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除报考增报专业考生、老考生)必须进行考后复核,共556人;审核时间安排在2021年3月2日--3月3日,各考生须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且须携带与报名时相一致的纸质版材料。 查看详情
湖北 根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计划于3月1日至3月5日对湖北省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合格人员进行考后抽查核验,请被抽查到的考生关注手机短信和及时接听电话,并按照短信通知的要求及时向报名所在市州(详见准考证“报名地市”信息)考试机构提供相关材料。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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