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在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到中国普法网查询。为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单领取:
请各位考生于12月3日后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407房间)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成绩核查:
核查范围包括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申请查分的截止日期为12月6日,超过本期限的不再受理。核查成绩需提供个人申请(个人申请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的考区、考点和考场),并附准考证复印件。
三、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所要提供的材料:
1、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刑事犯罪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于12月3日——12月20 日前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407房间)办理。
重复取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不再受理。由C类资格证书变为B类或A类、由B类变为A类资格证书的,须将已颁发的资格证书(含正、副本)收回。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