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考试指导>证书领取

北京申领08年国家司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233网校 2008年12月2日
  根据《司法部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工作的通知》,现将北京市关于办理2008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分数核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为360分;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

  二、成绩的发布与核查

  1、北京市报考人员的成绩单将于近日寄出,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7203)也已开通分数查询功能。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成绩单,申请人可从上述网站自行打印,持打印的成绩单办理资格申请和分数核查手续。

  2、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核查分数的,请登录http://link.233.com/17203网站,填写有关信息,并于2008年11月24-12月8日(周六、日不办公),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北京市司法局办理确认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分数核查只限卷四和参加了前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

  三、资格申请的受理

  1、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含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请登录http://link.233.com/17203网站,填报《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于2008年12月13日至19日(周六日照常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3张同底2寸(46×32mm)免冠彩色证件近照和成绩单,到北京市司法局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手续。

  2、以放宽地区条件报名,成绩达到相应合格分数线,且未承诺放弃放宽条件的申请人,须到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不需在京确认。

  3、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台湾岛内的申请人,在登录http://link.233.com/17203网站,填报《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后,须将经台湾地区公证后的本人身份证件文本复印件、3张同底2寸(46×32mm)免冠彩色证件近照和成绩单一并寄往北京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本人可以不来现场办理。

  4、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申请的受理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四、分数核查及资格申请受理时间

  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和办理分数核查确认手续的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北京市司法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

  邮政编码:100035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