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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3:48:32

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

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C拘留乙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转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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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拘留和逮捕的程序。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公安部《规定》第122条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部《规定》第123条的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根据上述规定,拘留甲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该24小时以拘留为标准,而不以送看守所羁押为标准。      B项:说法正确,当选。公安部《规定》第129条的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本案中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且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符合应当逮捕的条件。     C项:说法正确,当选。公安部《规定》第124条的规定,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D项:说法正确,当选。公安部《规定》第10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虽有证据证明乙参与故意杀害了丙,但乙生活已无法自理,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可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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