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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类考生

一、看看自己符合申请哪类教师资格证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 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课程考试

  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各省课程考试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或者二次。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014报名通知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各省考试科目不一样

三、课程合格后,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获得证书

  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

考证流程

主要2步骤

首先:参加教师资格课程考试,取得科目合格证明。

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相关问题

非师范教育类考生

  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课程合格证”可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其在学校学习期间曾经选修过教育学(含教育学原理、普通教育学、教育学理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每门课时达到32学时或2学分以上,并取得合格成绩者,需出具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红章的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可以免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上应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

  本科为教育学专业毕业的可免试教育学、本科为心理学专业毕业的可免试教育心理学。

  取得国家高等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可免试相应学科。 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所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只能在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中使用。

师范类考生

  省考地区目前无需参加“教师资格课程考试”,可直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往届毕业生:需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申请流程

申请需经过“具备条件”、“准备材料”、“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实践能力测试”等环节。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普通话考证

无论是师范类还是非师范类的人员,如要取得教师资格证,都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非师范类的人员还需要通过教学技能 方面的测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