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造价工程师 > 指导快报 > 考试指南 > 证书注册

2013年上海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办及失效注册证书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上海建筑建材业 2013-03-20 10:29:0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补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2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已经结束,但目前,仍有部分造价工程师逾期未办理延续注册。为不影响这部分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现将延续注册时间延至2013年4月20日,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link.233.com/14072)网站。对此次逾期仍未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详见附件),建设部将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的相关规定,予以失效处理。
  联系人:顾伟敏
  联系电话:54614788-5106
  附件: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过期人员名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相关阅读

添加一级造价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