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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市场的法律体系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中级经济师
授课老师:徐雨光
所属科目:中级金融
考点标签: 了解
所属章节:第六章 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第一节 信托概述 /信托市场的法律体系
所属版本:

信托市场的法律体系介绍

2001年10月1日,《信托法》生效实施,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真正意义的信托制度。

后出台《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

以上"一法两规"从信托关系、信托机构和信托业务等方面规范信托业,确立了我国信托活动的基本法律框架。

(一)信托基本法:

《信托法》是调整信托市场信托关系的最基本法律,涉及信托市场的各个方面,也是制定其他信托行业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

(二)行业管理法规

信托行业管理法规以《信托法》为基础,主要包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

2007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对信托公司市场准入、机构管理、经营规则和监督管理等做出了基本规定,并对信托公司的性质和经营提出了新要求,主要表现在:

①参考国际信托机构的一般做法,去掉了信托投资公司中的“投资”两字,引导信托公司突出信托主业;

②为实现受托人为受益人最大利益服务的宗旨,《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强调“压缩固有业务,突出信托主业”,并从制度上割断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之间的利益输送纽带,督促信托公司专注服务于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③强调“限制关联交易,防止利益输送”,确保受益人利益不受损害。

2010年8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

标志着我国信托业的监管模式在经历了准入监管、业务监管两个阶段后,进入资本监管的新阶段,行业监管将从原先的窗口指导和行政调控转变为市场调控。

2017年7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共同发布《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对慈善信托的设立、备案、财产的管理与处分、变更和终止、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规范。

2017年8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要遵循“集中登记、依法操作、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原则,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托登记制度,完善信托行业信息披露,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业务更加规范地开展。

2020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信托公司股权管理,规范信托公司股东行为,保护信托公司、信托当事人等合法权益,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信托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信托公司股东 、信托公司、监管部门三方主体从股权进入到退出各阶段的股权管理职责。

专题更新时间:2025/09/23 11:11:07

大咖讲解:信托市场的法律体系

徐雨光
银行从业
中级经济师
美国经济学硕士。任职于某高校金融系,主要教学及研究方向为投资理财,教学经验丰富,专业功底深厚,对热点考点把握准确,讲课生动有趣,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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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俊升
中级经济师
经济师大神级培训讲师,学员口中YYDS的经济师老师,母题班研究者,培训经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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