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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以下()等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233网校 2021-02-07 08:53:46

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以下()等行政监管措施。

Ⅰ.出具警示函

Ⅱ.责令参加培训

Ⅲ.责令定期报告

Ⅳ.监管谈话

Ⅴ.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Ⅵ.拘留

A.Ⅰ、Ⅱ、Ⅳ、Ⅴ

B.Ⅱ、Ⅲ、Ⅳ、Ⅴ

C.Ⅰ、Ⅲ、Ⅳ、Ⅴ

D.Ⅰ、Ⅱ、Ⅴ、Ⅵ

参考答案:见解析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公司及有关人员违反合规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因此,Ⅰ、Ⅱ、Ⅳ、Ⅴ项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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