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证券从业 > 试题中心

以下关于持续督导说法正确的有()。Ⅰ.甲证券公司作为

来源:233网校 2021-02-06 16:42:32

以下关于持续督导说法正确的有()。Ⅰ.甲证券公司作为A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12年4月1日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2012年10月31日,A公司与乙证券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乙证券公司作为A公司定向增发并于2012年12月31日上市交易的保荐机构,则乙对A公司的持续督导的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Ⅱ.甲证券公司作为A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12年4月1日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2014年4月1日,甲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被撤销保荐机构资格,A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与乙证券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另行聘请乙作为其保荐机构对其进行后续的持续督导,则乙对A公司的持续督导的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Ⅲ.Ⅰ中所述乙证券公司应当自其中国证监会提供保荐文件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Ⅳ.Ⅱ中所述乙证券公司应当自2014年4月28日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A.Ⅰ.Ⅱ.Ⅲ

B.Ⅰ.Ⅳ

C.Ⅲ.Ⅳ

D.Ⅱ.Ⅲ.Ⅳ

参考答案:见解析
参考解析:

选项Ⅰ.根据《保荐办法》第36条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故甲证券公司对A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应当为2015年12月31日;根据《保荐办法》第47条的规定,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乙对A公司的持续督导的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Ⅰ说法正确。选项Ⅱ根据《保荐办法》第36条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因此甲证券公司对A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应当为2014年12月31日:根据《保荐办法》第47条的规定,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原保荐机构被撤销保荐机构资格而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乙对A公司的持续督导的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Ⅱ说法错误。根据《保荐办法》第47条的规定,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选项Ⅲ说法错误,选项Ⅳ说法正确。

相关阅读

添加证券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证券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证券从业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证券从业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证券从业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