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被责令改正的,应当以重大事项()的方式及时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
A.年度报告
B.季度报告
C.临时报告
D.定期报告
参考答案:见解析
参考解析: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2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①公司因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被责 令改正;②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差错,经董事会决定更正的;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3条规定,符合第2条的公司应当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