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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来源:233网校 2021-02-07 08:57:32

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后,以下可以提出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有( )。

Ⅰ.甲持股3%

Ⅱ.乙持股2%与丙持股5%联合提出

Ⅲ.董事会

Ⅳ.监事会

Ⅴ.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A.Ⅰ、Ⅱ

B.Ⅲ、Ⅳ

C.Ⅰ、Ⅲ

D.Ⅱ、Ⅳ

参考答案:见解析
参考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因此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但临时提案权只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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