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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下列关于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来源:233网校 2021-02-07 08:50:58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下列关于主办券商推荐业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Ⅰ.内核会议应对是否同意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每人一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Ⅱ.主办券商应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核会议成员审核工作底稿、内核会议记录、内核意见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七年

Ⅲ.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不得成为该项目小组负责人,也不得成为该项目小组成员

Ⅳ.内核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内核机构成员中由推荐业务部门人员兼任的,不得超过内核机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Ⅰ、Ⅳ

参考答案:见解析
参考解析:

Ⅰ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2013年)第30条规定,内核会议应对是否同意推荐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挂牌进行表决。表决应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每人1票,2/3以上赞成且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均为赞成票为通过。Ⅱ项,第38条规定,主办券商应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内核会议成员审核工作底稿、内核会议记录、内核意见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Ⅲ项,第9条规定,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人员,不得成为项目小组成员。Ⅳ项,第12条规定,内核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内核机构成员中由推荐业务部门人员兼任的,不得超过内核机构总人数的1/3。第7条规定,项目小组应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其成员须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其中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至少各1名。即项目小组应由主办券商内部人员组成,不得外部聘请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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