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

233У-ҵʸ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 银行业初级资格 >> 章节知识点 >> 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 知识点内容

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禁止

进入银行业初级资格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禁止
  《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所谓“关系人”,是指具有特殊身份而可能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并且可能因此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或管理活动的人。
  《商业银行法》禁止对关系人提供信用贷款,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降低风险,创造公平、公开的贷款环境,防止信贷活动中的内幕交易。

对本知识点:提问 补充

进入银行业初级资格题库章节练习在线测试配套习题,可查看答案及解析 开始练习
γ
γרҵʱԭ/Żݼʦ
ҵɷۺ-
31
34
300/300
ҵרҵʵ-ƾ
46
31
300/300
С
ҵרҵʵ-չ
32
44
300/300
ҵרҵʵ-˾Ŵ
49
33
300/300
ӽ
ҵרҵʵ-˴
30
30
300/300
Ա
  • ۼУԵ...
ظ
页面未找到 - 233网校

哎呀,您访问的页面不存在!

您输入的网址不正确,或者该网址不存在。

10秒后跳转到233网校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