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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七章讲义7.2:税款的征收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 2013年7月31日

  三、税务检查(★★)(P384-P385)
  1.税务检查的权限(2007年多选题)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解释1】(1)查询纳税人存款账户: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2)查询涉嫌人员储蓄存款:市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解释2】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否则,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2007年)
  A.检查纳税人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询纳税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
  【答案】ABCD
  【解析】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享有的权利:(1)查账权;(2)场地检查权;(3)询问权;(4)责成提供资料权;(5)存款账户检查权。
  2.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相关链接】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迹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2013年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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